打草驚蛇

2020-01-03 00:00 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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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草驚蛇,現(xiàn)代漢語成語,出自宋·鄭文寶《南唐近事》:“王魯為當涂宰,頗以資產(chǎn)為務,會部民連狀訴主簿貪賄于縣尹。魯乃判曰:汝雖打草,吾已驚蛇。打草驚蛇,三十六計之一,作為謀略,是指敵方兵力沒有暴露,行蹤詭秘,意向不明時,切切不可輕敵冒進,應當查清敵方主力配置、運動狀況再說。

  南唐時候,當涂縣(現(xiàn)安徽省馬鞍山市下轄的一個縣)的縣令叫王魯。這個縣令貪得無厭,財迷心竅,見錢眼開,只要是有錢、有利可圖,他就可以不顧是非曲直,顛倒黑白。在他做當涂縣令的任上,干了許多貪贓枉法的壞事。

  常言說,上梁不正下梁歪。這王魯屬下的那些大小官吏,見上司貪贓枉法,便也一個個明目張膽干壞事,他們變著法子敲詐勒索、貪污受賄,巧立名目搜刮民財,這樣的大小貪官竟占了當涂縣官吏的十之八九。因此,當涂縣的老百姓真是苦不堪言,一個個從心里恨透了這批狗官,總希望能有個機會好好懲治他們,出出心中怨氣。

  一次,適逢朝廷派員下來巡察地方官員情況,當涂縣老百姓一看,機會來了。于是大家聯(lián)名寫了狀子,控告縣衙里的主簿等人營私舞弊、貪污受賄的種種不法行為。

  狀子首先遞送到了縣令王魯手上。王魯把狀子從頭到尾只是粗略看了一遍,這一看不打緊,卻把這個王魯縣令嚇得心驚肉跳,渾身上下直打哆嗦,直冒冷汗。原來,老百姓在狀子中所列舉的種種犯罪事實,全都和王魯自己曾經(jīng)干過的壞事相類似,而且其中還有許多壞事都和自己有牽連。狀子雖是告主簿幾個人的,但王魯覺得就跟告自己一樣。他越想越感到事態(tài)嚴重,越想越覺得害怕,如果老百姓再繼續(xù)控告下去,馬上就會控告到自己頭上了,這樣一來,朝廷知道了實情,查清了自己在當涂縣的胡作非為,自己豈不是要大禍臨頭!

  王魯想著想著,驚恐的心怎么也安靜不下來,他不由自主地用顫抖的手拿筆在案卷上寫下了他此刻內心的真實感受:“汝雖打草,吾已驚蛇?!睂懥T,他手一松,癱坐在椅子上,筆也掉到地上去了。

  那些干了壞事的人常常是做賊心虛,當真正的懲罰還未到來之前,只要有一點什么聲響,他們也會聞風喪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