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歷(基督紀年法)確立以后,開始只在歐洲很少幾個國家采用。后來隨著國與國之間交往逐漸密切,到了14世紀,這一概念在西方國家得到普及,并且成為一種認識主流。隨著強大帝國在全球范圍內(nèi)的大肆殖民擴張,這種紀年方法開始逐步傳播到世界各地。
我國以前的歷法是農(nóng)歷,紀年法向來都是以君主的年號為紀年標準的。比如乾隆十七年、貞觀元年等等。這種紀年方法在我國由來已久,有很深的文化底蘊。到了民國時期,國民政府為了國際化,才開始引入這種基督紀年法。這種紀年法在我國被稱作“公歷”,與當時民國紀年法(即民國若干年)同步應用。1949年,新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國際社會上大多數(shù)國家通用的公歷和公元作為歷法與紀年。但是并沒有廢除農(nóng)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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